房山区周口店河(石楼镇段)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房山区周口店河(石楼镇段)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房山区周口店河(石楼镇段)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周口店河治理范围为石楼镇界至周口店河入大石河口;石楼排洪沟治理范围为石楼村东至吉羊泵站

建设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周口店河(石楼镇段)、石楼排洪沟进行治理,其中周口店河治理长度为6.74km,石楼排洪沟治理长度为6.19km。主要内容包括防洪工程和非防洪工程,具体如下:

(1)周口店河防洪工程

河道疏挖6.74km;堤防填筑13.5km;巡河路工程13.45km;植草护坡28.74hm2,围网防护3.1km;改建桥梁3座;新建1座雨水口、改建16座雨水口和2座涵洞;建设分洪闸1座;管线改移工程(地下41处管线,地上28处线路)。

(2)周口店河非防洪工程建设橡胶坝1座;橡胶坝用房1座;橡胶坝布置于马刨泉河入河口下游(桩号5+900),斜坡式橡胶坝,坝长64m。挡水高度3.2m,坝袋高2.7m,回水长度2km,水面面积8.44hm2

建橡胶坝用房1座,建筑面积250m2,布置于周口店河橡胶坝右岸,士建工程主要包括:进口连接段、控制段、消力池、海漫段、下游连接段等。管理房院内采取透水砖铺装和嵌草砖铺装,面积分别为888m2和102.06m2

(3)石楼排洪沟防洪工程

全长6.19km,河道防护工程9.73km,植草护坡4.92hm2;改建桥梁2座;改建巡河路256m。

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月31日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 010-80365928

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