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以及北京市《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中有关规定。现将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房项目竣工日期公开。
本项目于2019年12月11日取得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房环审〔2019〕0061号)。我公司在陆续取得相关手续后,对项目进行开工建设。2020年10月20日项目及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全部竣工。
特此公开
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