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地点:南起清河镇南路,北至东北旺路。
建设内容与规模:清河镇西路南起清河镇南路,北至东北旺路,道路全长约94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道路红线宽30米,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清河镇西路横断面布置为单幅路,车行道路面宽21米,机非混行,两侧各4.5米宽人行道。
二、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等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后将送交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进行审批。
环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总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周围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噪声、扬尘等)的态度以及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您可以与建设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公众必须留下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时间
2017 年05月10 日~ 2017年05 月23日 |